安徽/亳州-2025-08-22 00:00:00
利辛县阚疃金石中学初中部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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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阚疃金石中学初中部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利辛县阚疃金石中学初中部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二、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徽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淮河路****号宝龙广场**#商业楼*********号
报价:**.**%
服务期限:****日历天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利辛县阚疃金石中学。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利辛县教育局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辛县阚疃金石中学
地 址:利辛县阚疃镇解放社区阚疃金石中学
联系人:龙主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号园康星都荟小区*栋*********房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