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产业基地(二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8-22
浙江/杭州 中标结果
人工智能产业基地(二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杭州-2025-08-22 00:00:00
人工智能产业基地(二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人工智能产业基地(二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人工智能产业基地(二期)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人工智能产业基地(二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骋风而来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崇化村蒿山头南**号*幢*层

中标(成交)*********.**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人工智能产业基地(二期)项目

品牌:泛联信息*********** **服务器***交换机、科来网络分析系统、***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网络入侵防御系统

数量: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预付款支付完成后*周内完成交货,****年**月**日前完成实施交付;运维期:*年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安徽博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 安徽宿运数字经济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号楼***室  

联系方式:杨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 安徽博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恒丰城东新城*区*栋****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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