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大安路西段、彭家巷路等8个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2025-08-22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大安路西段、彭家巷路等8个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5-08-22 00:00:00
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大安路西段、彭家巷路等*个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此次需对大安路西段(彭家巷路*中青路)、大安路西段西延线(彭家巷路*开福大道)、彭家巷路(大安路*大明大道)、彭家巷路(青竹湖路*大安路)、瑞和路、彭家巷路(大塘路*谊信路)、白沙河流域自安路河道岸线整治工程、金钟路(前塘路*长青路)等*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



二、相关标准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以及国家、部委、省、市颁布的其他现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按要求开展并完成各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保证监测数据可靠,监测质量和成果报告满足水土保持监测相关规范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成果并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认可



三、技术规格

按国家相关技术规格执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



五、服务标准

(二)服务内容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及设施、配套管网等扰动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涉及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的范围内的监测服务工作

(三)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紧密结合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合理启动监测工作。

*、根据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进度和项目水土流失特点,合理安排监测方法、频次,监测方法、频次、点位布设需满足水土保持编制方案的要求。针对监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充和整改的有关措施。

*、监测时段内,根据监测数据及现场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向甲方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监测季报、总结报告等,并及时提交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为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完工验收前汇总和整理监测数据及相关资料,编制完成监测总结报告,配合水利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四)保密要求

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供应商须按照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



六、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付款人: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付款方式:

*)本项目根据成交单位所报成交金额换算出成交优惠率,再以成交优惠率计算出单个项目的实际成交金额进行结算。

*)付款进度,第一期:乙方按单个项目向甲方提交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签收的全套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含季报、年报和总结报告),甲方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向乙方支付单个项目全部监测量的合同价款的**%

第二期:乙方协助甲方获得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备案文件,并完成财评结算,按结算价付清。支付进度需依据采购人资金情况定夺。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有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承担。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有发生用工责任、意外伤害事故、工伤及知识产权等纠纷,均由成交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地理位置、道路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交付时间延长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踏勘费用、责任和风险自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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