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项目-成交公告
2025-08-22
河南/郑州
中标结果
巩义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郑州-2025-08-22 00:00:00
巩义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巩财询价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巩财询价采购********* 为基层所队配备执勤执法装备,执法记录仪**台,采集站**台 河南昊琦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号院**号 ***,***.** 评审价格:******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执法记录仪 海康威视 *********** ** ****元
* 采集站 海康威视 ********* ** *****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岳红俊、赵艳克、张培(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 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定标日期为:****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评审报价:******.**元 *.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号,电话:*************。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公安局
地址:巩义市永新路**号
联系人:王真朋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号**幢*层**号
联系人:刘东艳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艳
联系方式:***********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