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5-08-22 00:00:00
(GF-****-****)
城投·观澜项目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驻马店市城美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河南中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驻马店市城美置业有限公司城投·观澜项目工程监理 ;
*. 工程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大道与慎阳路交叉口东北角 ;
*. 工程规模:本项目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合***.**亩),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住宅楼、地下车库、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筑、室外附属配套强电、弱电、给水、排水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等全部内容;
*.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万元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 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文件;
*. 专用条件;
*. 通用条件;
*. 附录,即:
附录*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王红姣,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合同价款
监理费:人民币*******.**元(大写:壹佰玖拾叁万柒仟柒佰捌拾玖元整)。监理费用总价包干,不因项目延期或监理范围变化而调增。
六、期限
*. 监理期限:同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实际工期(考虑延期情况)。
七、双方承诺
*.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 订立时间:****年*月*日。
*. 订立地点:驻马店市。
*. 本合同一式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行政区支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