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25-08-21 00:00:00
- 时间:**********
- 来源: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新一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线通过邮件,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皋兰档案托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皋兰档案托管项目(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及拟定供应商信息:
随着驾驶人业务量的逐年递增,现有档案室无法容纳新增档案的存放。按照机动车及驾驶人档案管理要求,采购单位自****年起就采用档案外包托管的模式,将部分驾驶人业务档案委托甘肃冀丰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为保证机动车及驾驶人档案信息的安全性,确保该项目工作的延续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外包托管单位“甘肃冀丰工贸有限公司”继续承担档案托管工作。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相关规定。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甘肃冀丰工贸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忠和镇崖川村三社 *** 号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 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告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时间:**** 年 ** 月**日至 **** 年 **月**日(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新一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通过邮件获取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供应商将以上资质文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以电子版(*** 格式,标题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以邮件形式回传至供应商邮箱。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银滩南路中广宜景湾郡城*号楼二单元****号
*.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网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报名的情况,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新一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通达街***号*楼***室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