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鹤岗市东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KC-20250821022738-3034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08-22
黑龙江/鹤岗 中标结果
中国共产党鹤岗市东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KC-20250821022738-3034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黑龙江/鹤岗-2025-08-22 00:00:00
中国共产党鹤岗市东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鹤岗市东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鹤岗市东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东山区东山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委**组新鹤*区人寿财险办公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项) ¥*,***.** ¥*,***.** 因车辆保险到期,现为东山区纪委监委公车(黑******、黑******)办理*********年度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不计免赔险(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预计采购单价为****.**元,合计金额为****.**元。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柒佰伍拾叁元零肆分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鹤岗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中国共产党鹤岗市东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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