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八达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时通电气分公司一批废导线挂牌披露
2025-08-22
浙江/金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浙江八达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时通电气分公司一批废导线挂牌披露
浙江/金华-2025-08-22 00:00:00

浙江八达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时通电气分公司一批废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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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浙江八达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时通电气分公司一批废导线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浙江八达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时通电气分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元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据实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开票人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三、受让方需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相关要求完成所有标的资产的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若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在*日内补足。 四、受让方须在其被确定后的*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五、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 六、转让方应在标的处于可装卸、搬运状态前*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进行标的资产交接。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自交接完成后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日内进场运输(具体以转让方通知为准)。为保证转让方工程顺利推进,受让方须无条件服从转让方的施工安排并保证运力充足,确保转让方的项目进度不受影响。 七、受让方应自行组织人员、工具等运输及处置,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重量明细记录等工作。 八、受让方对本次标的资产在搬运、运输、吊装、过磅过程中的消防、人身安全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相关费用自理。受让方拒绝或拖延承担赔偿金给付责任的,转让方可以将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先予给付,如履约保证金不够支付赔偿金的,由受让方予以补足。 九、在搬运、运输、吊装、过磅标的时,受让方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以确保作业过程中安全,并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如受让方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操作;如发生纠纷等情况,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转让标的中如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回收、处置的标的设备及物品,受让方必须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资质机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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