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物资采购专有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2025-08-22
北京 招标采购
【变更公告】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物资采购专有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北京-2025-08-22 00:00:00

【变更公告】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物资采购专有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原文链接地址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物资采购专有协议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娜娜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号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物资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包编号: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 **:**:**
开标形式:
/
开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项目概况:
电化学储能技术在电力系统调频、可再生能源并网、分布式能源系统以及虚拟电厂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电化学储能系统可以进行实现电网调峰调频,削峰填谷,缓解电网压力,为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做出贡献。还能实现峰谷套利,在电价低谷时段充电存储,高峰时段放电使用,平衡电力供需关系,切实为园区降低用电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助力企业实现降本增效。并且提升满足新能源并网后稳定运行需求,平滑新能源的功率输出,提高消纳比例,通过智能调控,将“低质量”的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转化为灵活可控、稳定可靠的电源,有助于“双碳”目标的实现。通过对现有及未来市场趋势的深入分析,清洁能源公司为各业主单位提供电化学储能技术服务。 协议有效期:协议自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为*年。在协议执行阶段采用“*+*+*”的方式,即协议执行期满*年,买卖双方对协议条款及协议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协议自动终止。第*年同第*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提供必要材料证明具备生产能力。投标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①若自有,请提供如下两种资料中任意一种:厂房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若租赁,请提供如下两种资料中任意一种:有效期内的厂房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土地租赁合同。②投标人自有的设备,提供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合同,或者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③以上两项(①和②)资料都需提供,否则会否决投标。④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的房产及生产设备不视为自有。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个合同的储能系统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和*)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业绩”中公开的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业绩”中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在开标环节,投标人应确认公开的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中补充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业绩,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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