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本级]原江西赣西电煤储运有限公司部分废旧资产出让
2025-08-22
江西/萍乡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萍乡市本级]原江西赣西电煤储运有限公司部分废旧资产出让
江西/萍乡-2025-08-22 00:00:00

[萍乡市本级]原江西赣西电煤储运有限公司部分废旧资产出让

  •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原江西赣西电煤储运有限公司部分废旧资产出让
标的名称: 原江西赣西电煤储运有限公司部分废旧资产,挂牌价*,***,***.**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本次挂牌出让的标的物是萍乡市安兴投资有限公司于****年*月通过公开竞价获得的原江西赣西电煤储运有限公司部分废旧资产。经江西信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部分资产残值总价为*******元(该评估价包含了该残值物所需的拆除费用)。在该评估中,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仅评估其主体部分,未包括内部设施基础及与设备的连接件(具体情况以高坑镇政府确认为准)。
重要提示:本次处置标的资产中,存在第三方(非委托人)添附于标的物之上的财产(以下简称“添附物”),拆除时,需一同拆除。
*、受让方获权范围: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仅取得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不含第三人的添附物。
*、添附物的权利归属:添附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归第三人所有,该权利独立于拍卖标的,不受拍卖结果影响。
出让方式:整体转让。
转让底价:人民币*******元。
竞价保证金:******元。
报名、公示、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开始。
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挂牌转让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赣)信德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请联系出让方查阅。
*、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实地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未看样参与竞价,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投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交易机构均不承担标的物可使用性或完整性的担保责任。如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等存有差异,差异部分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因此影响成交行为,亦不得因此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因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等差异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具体交付资产以现场交付实物为准。
*、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出让协议及萍乡市安兴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函(****年*月**日)《江西赣西电煤储运有限公司选配煤中心拆除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合法合规、按期按量完成拆除作业。
*、受让方必须具有或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拆除公司对部分废旧设施实施拆除工作,在拆除工作实施前**日内受让方应取得环保设计方案、安全有效的拆除施工方案、安全拆除设计报告、安全拆除专家评审报告涉及相关主管部门需要申请或办理的手续提交给高坑镇人民政府,经高坑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进场拆除。否则,出让方有权取消受让方的受让资格。另外,在实施拆除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需确保拆除工作按设计要求符合安全规范,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拆除后的土坑进行回填、地块进行平整、废渣清运、废水废料处理等,应切实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好周边环境和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受让方承担标的拆除过程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标的拆运过程中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责任及赔偿责任。
*、在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前,受让方需向高坑镇人民政府缴纳**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双方履行合同后在受让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高坑镇人民政府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自标的办理交割手续之日起,受让方在**** 个日历天内完成受让清单内废旧设施的拆除。
*、出让方不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受让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须知: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取得的是高坑镇人民政府对拍卖标的(不含明确指出的添附物和铁路专用线范围内的所有物资)的所有权/处分权。
(*)不得侵权: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损毁、占用、阻碍使用等)侵害第三人对添附物的合法权利(*)不得转嫁责任:因添附物产生的任何纠纷(如第三人主张权利、要求补偿等),受让方需自行与第三人协商解决,无权要求委托人或高坑镇政府介入协调或承担责任。
(*)铁路专用线范围内的所有物资归萍乡市安兴投资公司所有,受让方不得侵占和损毁。
**、添附物相关事宜的责任主体:添附物的权属确认、处置方式(保留或移除)、补偿金额费用承担等所有事宜,完全由受让方与添附物所有权人自行约定,相关协议的签订、履行及法律后果均与委托人、高坑镇政府无关。委托人及高坑镇政府对添附物的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准确性、权属争议、历史纠纷等)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
**、受让方的审慎核查义务:①主动核查要求:受让方必须仔细阅读并理解出让文件中对“第三人添附资产”的详细描述(如添附物的位置、形态、数量等)及风险提示。②核查内容:登记前需自行全面调查以下信息,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添附物的实际权属人及权利证明;若保留添附物,需承担的维护费用、使用限制、第三人提出的补偿要求;若移除添附物,需支付的拆除费、运输费、恢复原状费,以及可能因移除导致的第三人索赔、违约责任等。
**、拍卖标的与添附物在权利上完全分离,添附物的所有关联风险(法律、经济、纠纷等)均由受让方自行预判、承担。委托人及高坑镇政府仅负责拍卖标的本身的交付,对添附物不提供任何担保或介入协调,受让方需在参与拍卖前对添附物进行充分尽调,避免后续纠纷。
**、标的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受让方未按转让文件期限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价款的*‰支付违约金,付款期限超过*天,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合同自动无效。受让方还得承担再次交易产生的一切费用。
**、本次标的在签订完交易合同,受让方按转让文件价款支付条款要求付清相应价款后,出让方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物交割。
**、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号、赣发改公管[****]***号文件规定计算,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登录“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时间为竞价截止当日前一个月)。
*.意向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如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请先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萍乡地区办理**证书请联系江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地址: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号财富公馆***室(市人民医院斜对面);联系电话:************)。
*.意向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价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报名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账号:报名时自行在系统中生成)。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年*月*日**时前到帐为准。
*.意向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竞价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的网上竞价流程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或参考服务指南(*****://***.*******.**/****/******/*******.****),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7.如不可预测的原因或竞价中网络系统出现问题,致使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和成交,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与出让方和交易中心无关。竞价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则视为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风险以及交易系统披露的其他风险。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意向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实地踏勘,咨询、核实标的实际情况。报名竞价,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前认真阅读转让信息,在报名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竞价保证金,按时参加网上竞价。
*、竞得人在成交基准日(竞价日为基准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定并领取成交确认书,缴纳标的成交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该项目重新挂牌转让。
【交易服务费】受让方将交易服务费缴纳至萍乡市财政局(户名:萍乡市财政局;帐号:*******************;开户银行:工行萍乡安源支行),并在备注处注明“公共资源交易”。
【成交款】受让方将标的成交款缴纳至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行政和支行;帐号:*******************),并备注标的名称。
*、竞得人须在成交基准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按成交价与出让方签定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成交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原途径退还。受让人竞价保证金在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并报中心存档后,由出让方向交易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原途径退还。
*、网络竞价规则: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分钟,延时周期为***秒,竞价阶梯为****元/次或其整数倍。挂牌价即为竞价起始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成交价为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
联系方式: 出让方名称: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人民政府
详细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政府院内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玉湖东路行政中心*号楼二楼
联系人: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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