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21 00:00:00
庐江县乐桥镇鳌山行政村何老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庐江县乐桥镇鳌山行政村何老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乐桥镇鳌山行政村何老中心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庐江县乐桥镇鳌山行政村何老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太原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号;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佰贰拾捌万伍仟零捌元捌角(¥*******.**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京徽路 *号
联系人:王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枢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五里中路***号
项目负责人:包红辉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五里中路***号,联系人:包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