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8-21 00:00:00
新泾港市政泵站放江污水拦截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新泾港市政泵站放江污水拦截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泾港市政泵站放江污水拦截项目
预算编号:*************,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新泾港市政泵站放江污水拦截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本工程为新泾港市政泵站放江污水拦截工程,工程范围包括在周家浜、东周家浜、午潮港、北夏家浜等河道靠新泾港处设置围隔措施,拦截新泾港放江污水,保障支河水质稳定。本项目工程等级为Ⅲ级。(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指令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且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条件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号**楼会议室
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号**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
(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响应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响应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响应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人无法在磋商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河道管理所
地 址:哈密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恒通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卓俊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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