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智慧调解仲裁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8-21
上海 招标采购
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智慧调解仲裁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2025-08-21 00:00:00

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智慧调解仲裁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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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云平台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
  • 公告标题:
  • 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智慧调解仲裁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智慧调解仲裁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智慧调解仲裁竞争性磋商项目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智慧调解仲裁竞争性磋商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是按照国家《“互联网+调解仲裁”****行动实施计划》和本市《****年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智慧仲裁院建设。主要包括: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前置处理子系统、在线仲裁调解子系统、电子送达子系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数据分析子系统、对接区电子政务云密码设施服务、劳动人事纠纷调解智能辅助等,以及智慧仲裁庭软件和硬件系统。(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响应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所规定的条件;(*)响应人及其响应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响应人应具有与委托业务相关的履约能力;(*)响应人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本项目所需服务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由中小企业承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需提交壹份同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相同的书面纸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详见项目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弄*号*楼、思创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投标截止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内部采购项目编号: **********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威宁路***号三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天山路***号*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老师、殷老师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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