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21 00:00:00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第*包
一、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第*包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第*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
合同甲方编号: ******************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聚道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
地址: 瑞金市经济开发区沙九路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第二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负责滨湖派出所、九联圩派出所*个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配送内容为:主食品(粮、油、面、面包、饼干等),副食品(肉制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禽蛋、奶制品及水果等),干调及食堂配套消耗用品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日历天) *.服务地点: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供货为每日一送,节假日不休息,要求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供货订单,每日上午按约定时间送达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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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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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签章通过***********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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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第*包
一、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第*包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第*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
合同甲方编号: ******************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安徽乐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徽商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号大棚*区**号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常青派出所、芜湖路派出所、包公派出所、刑警一队、刑警三队、淝河派出所、骆岗派出所、经侦大队、巡警一队共*个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配送内容为:主食品(粮、油、面、面包、饼干等),副食品(肉制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禽蛋、奶制品及水果等),干调及食堂配套消耗用品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日历天) *.服务地点: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乙方按时按量将甲方所须食材配送至指定验收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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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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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签章通过***********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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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