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
2025-08-21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82-ZYGJ-G2025-0008]
江苏/徐州-2025-08-21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发布单位: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花园路办公区、建设路办公区、经开区分局,运河分局、东湖分局、官湖分局、铁富分局、宿羊山分局、碾庄分局、岔河分局、土山分局食堂的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食用原材料及冷冻食品等,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乳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食材的采购及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预算金额使用完毕(最长**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具有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王学友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邳州市东湖街道东方国贸*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


单位地址:邳州市运河街道花园路**号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


联系人:王学友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学友


电话:*************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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