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平通河平武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四川省平通河平武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2025-08-21
四川/绵阳 变更澄清
四川省平通河平武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四川省平通河平武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四川/绵阳-2025-08-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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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平通河平武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四川省平通河平武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重发公告第*次)第*次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省平通河平武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补遗**号 致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少或每多下浮*%均扣*.*分,扣完为止,不足*%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因选择失误现修正为“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其余内容不变。 二、本次澄清文件并未涉及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 三、本次项目开标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平武县水利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