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2025-08-21 00:00:00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年狂犬疫苗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为扎实做好我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我局决定采购一批动物用狂犬疫苗,拟以三方询价方式确定狂犬疫苗采购项目承接主体,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狂犬疫苗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狂犬疫苗****头份
资金预算:*****元
承接主体确定方式:清城区农业农村局询价小组对参与报价的服务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符合资质且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承接主体。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兽药***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等复印件。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厂家授权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兽药***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等复印件。
三、投标形式
将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报价材料需密封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签,未密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递交材料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送至或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下濠基***号三楼畜牧兽医与屠宰管理股
联系人:伍文婷,联系方式:************
四、材料要求
*、报价单;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认证及本产品的批文批件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生物制品)、厂家授权证明、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批文批件等复印件;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