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号)
2025-08-21
河南/平顶山 中标结果
叶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号)
河南/平顶山-2025-08-21 00:00:00
河南/平顶山-2025-08-21 00:00:00
叶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叶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一、项目编号:叶财招标********
二、项目名称:叶县常村镇人民政府叶县常村镇****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芜湖广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繁荣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时代广场******
授权代表:曾繁荣
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融创玉兰公馆
被投诉人*:叶县常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常村镇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河南崇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镇凤凰小区*号楼商业***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相关供应商:河南中辰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中段冠瑞财富广场*号楼****
联系人:郑宗昊
联系电话:***********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事实依据:经查询,中标单位没有任何社保缴纳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中标单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我司将进一步向财政部门投诉请求对其严惩。
投诉事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事实依据:中标单位报价表第**/**项蒸煮锅,制造商为安徽康致制药设备有限公司,蒸煮锅属于工业产品,应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查询该制造商未取得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能力,中标单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请求:中标结果无效并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进行惩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叶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