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08-21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杭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杭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采购目录:*********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按照《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杭州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工作,通过实地调查、部门收集、统计数据汇总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可支持编制融合清单的基础数据,构建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库,建立融合清单编制方法与体系,构建完整、准确、更新及时的融合清单。编制完成杭州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清单,识别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和排放环节,识别减污降碳协同环节和协同领域。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服务成果质量符合《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并符合杭州市实际情况;融合清单污染源包括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和油品储运销、生活源、农业源、废弃物处理源、扬尘源、溶剂使用源和餐饮源等。大气污染物核算物质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氨、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黑碳和有机碳。温室气体核算物质包括二氧化碳、甲院、氧化亚氮和氢氟碳化物。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源活动水平数据信息收集调查方案全面收集相关资料与数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赴企业现场调查过程中注意做好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工作,遵守企业安全规定,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底。 |
| 联系人 | 王冬蕊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