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亭江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一期)(第三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2025-08-21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马尾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亭江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一期)(第三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福建/福州-2025-08-21 00:00:00

亭江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一期)(第三标段)(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就亭江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一期)(第三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说明如下:

一、有关问题的解答

*造价人员*人及岗位证书是否在中标后提供?

答:是。

***.*.**本项目有限空间风险源有:管道、暗管/渠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其他资料中提交相关文件;危大工程清单*:有限空间作业(包括新旧污水管道联通 作业、井内设备安装等);有限空间内容是否需要调整?需要在资格文件及技术文件都提供,是否重复提供?

答:删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款。

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十九、有限空间管控措施方案》等相关内容。

危大工程清单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项第*.*条款和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执行。

*、招标文件第**页,*.*.*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发包人仅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合理,按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因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的各种情形下,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答:按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条款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发包人仅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专用合同条款*.*.*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②顺延理由必须实际造成停工,承包人方可提出顺延申请,并进行签证确认,未提出的或逾期提出的,在工程结算时,不给予工期顺延;③设计变更应指发生在施工关键线路、关键工作上的设计变更,且将实际影响原排定的工期进度计划;④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须经发包人的书面签署为准;⑤因政府拆迁征地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允许工期顺延,但不予补偿因此增加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⑥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应书面签署延长相应的工期,承包人不得再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执行。

*、招标文件第**页,承包人与主要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将相关合同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备案或审核。要求不合理,条款中的合同文件属于施工企业内部资料,发包人无权要求承包人提供。

答:按“专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中,第*条‘承包人与主要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将相关合同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备案或审核’。”执行。

*、招标文件第**页,使用移动、电信和联通"三大运营商"平台的项目,"三大营运商"应在 **** * ** 日前完成与主管部门平台对接。此条款中的日期是否有误。

答:依据闽建(*****号文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第**页,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计违约金。不合理,建议修改为,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发包人在应付期限逾期之日起应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

答:按“专用合同条款**.*.*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第(*)点中‘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计违约金’。”执行。

*、招标文件第***页,第*章第*节资格文件中的《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的格式是否按招标文件第***页的新格式调整后上传。

答:是。

*、本招标项目合同条款中建议增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涉及到业主代扣代缴的水电费或由承包人缴纳罚款等情况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同等金额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本项目不增加上述条款。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与澄清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第*.*条款中,原“履约担保退还: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后**日止”,现修改为:“履约担保退还: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日止”。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条款中,增加“**.*.**投标时,投标人在商务文件中所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封面”是否按投标计价软件自动生成的封面格式要求进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或盖章)均不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即评标时,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报价封面”无论是否按投标计价软件自动生成的封面要求进行盖章(或签字)的,均不以此为由否决其投标。”

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阅。

招标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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