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8-21 00:00:00
泉惠石化工业区*×*****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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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惠石化工业区*×*****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区泉惠三路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号招标大厦
邮编: ******
联系人:范先生、郭女士、陈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泉惠石化工业区*×*****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总承包
(三)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满足招标要求;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高坡;证书编号:浙****************;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经评议,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附的资格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五)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的职称不符合招标要求,资格评审不合格;成都市蜀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类似业绩不符合招标要求,资格评审不合格;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宋忠诚、张超、付艳、江慧聪、刘建胜、蔡晓红、黄秀红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和第六十条的规定,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不再受理异议。异议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号令)。
(八)行政监督部门: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根据《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闽发改法规〔****〕***号)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人: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