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9月—2028年8月校方责任保险竞争性磋商公示(第二次)2025FW-0051【招标信息】
2025-08-21
重庆
招标采购
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9月—2028年8月校方责任保险竞争性磋商公示(第二次)2025FW-0051【招标信息】
重庆-2025-08-21 00:00:00

采购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理工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理工大学****年*月—****年*月校方责任保险(第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磋商保证金(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重庆理工大学****年*月—****年*月校方责任保险(第二次)

**

*.*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商业保险集团(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只接受商业保险集团(总公司)授权的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提供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登记注册。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交。

*.报名方式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登记。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明德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

(七)磋商开始时间:******北京时间**:**

(八)磋商前一天,各潜在供应商须微信小程序搜索“理工访客”填写报备信息,被访单位: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被访人:陈卓,进校事由: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名:重庆理工大学

开户行:建行杨家坪支行

号:********************

注:①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该招标项目名称,未注明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②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③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供应商打印保证金支付凭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然人签字),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上发布;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理工大学

联系人:陈老师

话:************

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 ** 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老师、郑老师

机:************

话:***********

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号贝蒙盘古*栋***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竞争性磋商文件(挂网稿)重庆理工大学****年*月*****年*月校方责任险(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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