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低效资产盘活(充电桩建设)项目
2025-08-21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津南区低效资产盘活(充电桩建设)项目
天津-2025-08-21 00:00:00
津南区低效资产盘活(充电桩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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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津南区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类型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其他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津南区低效资产盘活(充电桩建设)项目
资产权益 使用权
挂牌价格 *********.***元(总价)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取公开挂牌选择投资运营方,本项目监督单位为津南区财政局和津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项目流转期限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内容中起止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费用。 *、其他具体约定以成交后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计划投资建设并运营充电桩****个,位于津南区区域内,具体位置以项目实际发生地为准。 *、运营方对项目的建设运营符合规划,用途清晰,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禁止违法内容。 *、运营方需对充电桩设施定期专业检测、极端天气前安全检查,禁止擅自改变充电桩功能。 *、运营方运营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公众利益,严禁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运营方日常运营活动,禁止擅自改装设备、超负荷运行、违规收费等行为。 *、运营方需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公众投诉。预案中应明确处理流程和各方的责任分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提高应急响应效率,降低连带责任风险。 **、运营方需提供电力设施承装资质、安全应急预案、设备质量检测报告,并通过消防、电力部门联合审查方可取得运营许可。
受让方条件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报名时需提交《意向受让承诺函》、《风险知悉函》、《现场看样确认函》、《现场看样承诺函》)
转出用途 充电桩建设运营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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