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08-21 00:00:00
沅陵产业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划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规划区企业现状及污染调查、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沅陵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沅陵产业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划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规划区企业现状及污染调查、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沅陵产业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划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规划区企业现状及污染调查、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公众参与调查
*、采购计划编号: 沅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沅陵产业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划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规划区企业现状及污染调查、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公众参与调查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伍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价格形式:详见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项目实施工期:本合同自合同正式签订日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止
地点:详见合同附件
方式: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
*、合同总额:******.**元 ,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即人民币壹拾万玖仟玖佰陆拾元(¥******.**元):
*.取得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壹拾陆万肆仟玖佰肆拾元(¥******.**元):
*.扩区工作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贰拾柒万肆仟玖佰元(¥******.**元)。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时生效,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沅陵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乙方: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郑伟 | 法定代表人:张庆华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地址:沅陵县城沅陵大道工业集中区内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莲路***号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 |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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