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容管理考评中心石家庄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8-21
2025-08-21
河北/石家庄 中标结果
石家庄市市容管理考评中心石家庄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8-21
河北/石家庄-2025-08-21 00:00:00
石家庄市市容管理考评中心石家庄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号软件大厦*号楼*楼
被投诉人:石家庄市市容管理考评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槐北路**号万悦大厦
被投诉人:河北宏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号长安万达广场**单元*********室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开标并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起质疑,****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质疑,不支持质疑事项;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后受理。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以“多处空行”为由认定我司技术标无效,该判定存在事实错误与法律适用偏差。我司技术标严格遵循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所谓“空行”系****软件自动排版、表格跨页的客观结果,非主观故意违规,不应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认为我司技术标因格式问题被认定无效且无需给予澄清机会的判定存在错误,违反法定评审程序。我司技术标中被认定的“空行”问题属于格式争议范畴,并非不可补救的实质性偏差,依法应当给予澄清说明机会,而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未履行该义务,直接剥夺了我司申辩权利,程序合法性存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石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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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石家庄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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