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院区保洁服务项目01包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8-21
2025-08-21
河北/石家庄 中标结果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院区保洁服务项目01包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8-21
河北/石家庄-2025-08-21 00:00:00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院区保洁服务项目**包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院区保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禄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号核四院小区********
被投诉人: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智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号悦享天地*座**单元**室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开标,****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包中标供应商为河北智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供应商);****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起质疑,****年*月**日采购人答复质疑,不支持质疑事项;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后受理。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向第三方调查取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上述所用时间应从处理期限内扣除。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河北智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合格供应商条件,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数据不是法定来源和标准。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未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需求范围错误认定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同类业绩。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评标过程中涉嫌擅自扩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范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石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石家庄市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石家庄-2025-08-21 00:00:00
二、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院区保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禄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号核四院小区********
被投诉人: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智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号悦享天地*座**单元**室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开标,****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包中标供应商为河北智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供应商);****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起质疑,****年*月**日采购人答复质疑,不支持质疑事项;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后受理。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向第三方调查取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上述所用时间应从处理期限内扣除。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河北智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合格供应商条件,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数据不是法定来源和标准。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未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需求范围错误认定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同类业绩。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评标过程中涉嫌擅自扩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范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石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