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21
四川/广安
中标结果
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安-2025-08-21 00:00:00
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广安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核酸检测仪器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亦瑞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万盛东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核酸检测仪器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在之前的质疑中,已提出对不合理和具有排他性的参数设置进行修正,但此次修正后仍不能满足公平公正的要求,多条实质性参数具有明确排他性,让整体参数只有珠海丽珠一家可以满足。

投诉事项*:在之前的质疑中,已提出对不合理和具有排他性的参数设置进行修正,但此次修正后仍不能满足公平公正的要求,多条实质性参数具有明确排他性,让整体参数只有“凯杰”一家可以满足。

投诉事项*:由于本次采购不涉及进口产品,满足所有参数的“凯杰”品牌的毛细管电泳仪实际为进口产品,只是在国内找的小作坊假生产,不知是不是疾控中心相关人员特意而为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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