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21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08-21 00:00:00
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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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实验室建设及教学仪器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勐腊县天地人合货运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新城普阳停车场**号仓库

被投诉人:四川省成都市墨池书院中学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机投桥街道武青西三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大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号兆信国际*号楼**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大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成都市墨池书院中学****年实验室建设及教学仪器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包*包*附件技术参数存在不合理要求。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数值存在差别性待遇,涉嫌按照某企业实测值进行定制招标参数。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指定大量试验标准出具报告违反法律规定,利用标准妨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执行国家废止标准,违反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标细则中存在违规设置评审因素的情况。

投诉事项*:将强制性标准内容用于负偏离扣分,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活动,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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