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5-08-20 00:00:00
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招标(****)****号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食堂、第二食堂,两个食堂分布在两栋楼的四个楼层。第一食堂在老餐厅一楼,第二食堂在新餐厅一、二、三楼,本次拟将此次餐厅委托经营公开招标分为四个标包,招标四家餐饮公司分别对学校餐厅的四个楼层进行经营,其中老餐厅一楼(第一食堂)为第一标包,新餐厅一楼为第二标包,新餐厅二楼为第三标包,新餐厅三楼为第四标包。在校用餐人数约****人(具体以学生实际数量为准);校方已提供餐桌餐椅,灯具,吊顶吊扇,排烟系统,明厨亮灶(安防系统)等基础装修及设施。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食堂的经营服务,为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保障全校师生营养用餐。
米、面、油、肉、蛋、蔬菜、调料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下属平台公司集中采购与配送。中标的餐饮公司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学校指导,做好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餐厅经营管理服务。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中标的餐饮公司为在校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师生就餐采用自主选餐、刷卡消费的方式。
(*)服务要求:符合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满足《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经营期限满双方均无异议,视情况可续签合同*年,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个年度,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和考核,招标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三、中标情况
一标包:
包号:新安政采招标(****)****号**
中标人名称:河南惠久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吕沟社区**号楼门面房一楼
评审总得分:**.**分
二标包:
包号:新安政采招标(****)****号**
中标人名称:河南白之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号院*排*号
评审总得分:**.**分
三标包:
包号:新安政采招标(****)****号**
中标人名称:洛阳铭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汉关街道涧河大道***号
评审总得分:**.**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
韩太国(组长) 杨少青 庄少侠 刘大良 潘启海(招标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号优惠后按成交额*.**%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一标包:*****.**元,二标包:*****.**元,三标包:*****.**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需报价,中标人与招标人结算方式执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洛阳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办〔****〕**号】及相关规定。
*.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可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验证相关信息。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可在线签订)。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新安县教育体育局,监管部门联系人:韩飞鹏,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址:新安县涧河大道***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名称:河南盛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楼****室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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