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园安置房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答疑一
2025-08-20
福建/厦门
变更澄清
浦园安置房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答疑一
福建/厦门-2025-08-20 00:00:00

浦园安置房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答疑一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投标资格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求 (要求、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联合体投标: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 除*.*.*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第*.*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第*.*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第*.*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第*.*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第*.*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第*.*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线上投递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类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仿宋*******';}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工程名称

浦园安置房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施工图纸已做调整,调整后的施工图纸随本次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其他文件******;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二、因施工图纸调整,故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以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修改为:******;*.*.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详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注: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招标人: (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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