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5-08-21 00:00:00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工程公司
我单位拟对下表所列物资进行招标,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请于规定时间内在陕建云采平台(*****://***.******.***/******/*****.**谷歌浏览器)完成报名及资格预审并上传资格预审文件。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航天城观山台项目二期七标段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址: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舟三路与航天南路十字东南角
二、招标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设施料租赁工程,清单后附,附件上传。
*、招标品牌及质量要求:
品牌:无
质量要求:钢管要求等尺刷漆、壁厚不低于*.***,周转过的钢管需进行调直处理,扣件要求单个重量不低于*公斤,盘扣要求国标。
*、优先考虑和陕建安装集团签订过材料及设备供应、租赁合同的。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请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在陕建云采平台(*****://***.******.***/******/*****.**谷歌浏览器)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投标报价均以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招标材料清单所列规格型号及参数为准进行报价,投标方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技术文件以图片格式作为附件上传。
*、拟中标单位:本次中标单位*家
三、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一个月账期,每个月对账,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至**%。
四、供货周期及交货方式:
供货周期:一般要料一天内到现场,特殊情况按甲方要求到现场。
交货方式:本工程地点。
****年*月**日
廉 政 承 诺 书
投 标 人
为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与贵公司发展业务,我公司( )在贵公司在航天城观山台项目二期七标段施工总承包设施料租赁投标期间做如下廉政承诺:
*、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不以他人名义投标,在投标过程中不弄虚作假;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此谋取中标;
*、在评标期间不主动与各评委及有关人员接触;
*、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招标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本期计划量 | 租赁方式 | 租赁时长(月/天) | 计划进场时间 | 备注 |
* | 盘扣 | **系列 | 吨 | **** | 天 | *** | ****年*月**日 | |
* | 钢管 | ?****.* | 米 | ****** | 天 | *** | ****年*月**日 | |
* | 扣件 | 套 | ***** | 天 | *** | ****年*月**日 | ||
* | 山型卡 | 个 | ***** | 天 | *** | ****年*月**日 | ||
* | 盘扣 | 可调上托 | 套 | ***** | 天 | *** | ****年*月**日 | |
* | 盘扣 | 可调下托 | 套 | ***** | 天 | *** | ****年*月**日 | |
* | 基座 | 套 | ***** | 天 | *** | ****年*月**日 | ||
* | 钢架板 | **********.* | 张 | **** | 天 | ** | ****年*月**日 | |
* | 钢板 | ************ | 张 | *** | 天 | *** | ****年*月**日 | |
** | 工字钢 | **#~**# | 米 | *** | 天 | ** | ****年*月**日 | |
** | 梁夹具 | 套 | *** | 天 | ** | ****年*月**日 | ||
** | 方柱扣 | ******* | 套 | *** | 天 | ** | ****年*月**日 | |
** | 方柱扣 | ******** | 套 | *** | 天 | ** | ****年*月**日 | |
** | 方柱扣 | ******** | 套 | *** | 天 | ** | ****年*月**日 |
合同版本
合同编号:
租 赁 合 同
(设施料)
设施料租赁合同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租赁物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乙方承诺:如属于中小企业,应在每次投标时(签约前)向甲方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条 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租赁物名称 | 计量 单位 | 规格型号 | 数 量 | 租赁单价 (含税价) | 租赁单价 (不含税价) | 合价 |
调节托 | 套/天 | |||||
阴角 | */天 | |||||
山型卡 | 个/天 | |||||
**系列打孔模板 | 块/天 | |||||
阳角 | */天 | |||||
*型卡 | 个/天 | |||||
钢管 | 元/米·天 | |||||
扣件 | 元/个·天 | |||||
备注 备注 | *、项目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 *、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其中增值税税金为 ,增值税税率为。乙方已经知晓,租金总额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含税总价的,超过部分乙方应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租赁物的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且所需的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能提供的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提供工程所需周转设施料的用料计划,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工地指定地点,数量、规格以甲方验收入库单为准,乙方所提供的租赁物品的质量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所需规格、品种,按甲方提供的计划按时送达工地指定地点。如不能保证规格、品种按时到场,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另行租赁,因此产生的租赁费、装卸费、运费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租赁费中双倍扣除。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列租赁物清单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计划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工程尚未完工,租赁期限最长延长至时止。
乙方已经知晓,租赁期限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限的,超过部分乙方应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对租赁期限及租赁标准重新约定,否则租金自租赁期届满后停止计算,甲方对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认为产生的租金有权不予认可,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让利。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及退还
*.*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将租赁物运送至租赁物交付地点,租赁物交付地点为:。
*.* 装卸及运输费用按以下第种形式计算:
①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乙方负责租赁物进场及退场运输及装卸费;
②乙方负责租赁物进场运输及装卸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租赁物的退场运输及装卸费,甲方自行安排车辆并承担。
*.* 租赁物进场时,甲方应对其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情况验收,办理收货验收单,并以验收合格之日起作为开始计算租赁期限的依据。
*.* 甲方应提前日通知乙方退还租赁物,乙方接到甲方租赁物归还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对租赁物清点、验收等工作,并将清点的数量、规格、质量问题填写在退货单上。乙方逾期未办理,则以甲方单方清点的数量为准进行退还,乙方不得提出异议。超过**日乙方仍未办理退验手续的,则视为乙方自愿无偿放弃该租赁物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抛弃该租赁物),租赁物的毁损、灭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同意甲方可对该租赁物做任何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租赁物退还地点。
*.* 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乙方应为其现场装卸等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确保该商业保险能够涵盖事故赔偿。乙方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保障,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乙方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如因第三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或甲方人员伤亡的,由第三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 乙方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还应服从甲方关于保持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噪音和粉尘,严禁野蛮装卸。装卸过程中应尽到极高的注意义务,避免野蛮装卸导致物品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或者使原有品质降低。因野蛮装卸造成货物毁损或使原有品质降低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并无条件更换。
*.* 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按照甲方标准化手册中的标准执行,包括管理流程、安全标准等。不得随意走动,远离装卸区域,不得将非乙方物品带离施工场地。
*.* 乙方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即使现场有甲方工作人员指挥或者协助,但该指挥行为和协助行为为好意施惠行为,乙方及受害人不能因甲方工作人员参与货物的运输、装卸等活动而要求甲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四条 租赁物质量要求
*.* 租赁物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当保证租赁物具备施工要求的使用功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注:如存在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且各标准不一致时,采用较高标准),租赁物不能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对所租赁物的质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租赁物的质量责任。因租赁物引起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 从外观上可以发现的缺损或其他质量问题,甲方应于租赁物交付时向乙方提出,并在接收清单或入(出)库单中载明,当该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拒收。
*.*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应当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按甲方的要求(含时间)调换成符合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租赁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派员修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在应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且甲方还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 根据本合同所涉及租赁物已经使用年限和具体保养情况,甲乙双方一致认定本租赁物的成新率为%。如成新率未达到要求的,按照双方确认的成新率降低价格。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和丢失赔偿
*.* 租赁物的维修与保养:非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模板及附件清灰、除锈、补焊、补档并涂刷清洁机油,保养由负责,由承担相应费用。
*.* 维修费收取标准
调节托、上托、下托:使用后清灰、涂油维修费每套元。
小阳角模(含掉档):用后调直、清灰、涂油维修费每米元。
其他:。
*.* 租赁物丢失的,甲方赔偿同等的实物,双方办理租赁物退还手续时一并折价赔偿,赔偿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赔偿费用与租金分别列项。丢失的租赁物自始不计算租金,已经计算或支付的,应予以扣除。
双方约定的赔偿办法为:
。
第六条 租金的结算、支付、发票及履约保证
*.* 租金计取期间:甲方接收租赁物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退还租赁物之日止,最长计费期限不得超过该项目完工之日。超过期限不再计取租金,视为乙方对甲方的优惠。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设施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计划送货,经甲、乙双方(授权委托人)签名确认,作为结算租金和归还物资的凭证。
*.* 租赁期间,每进行一次进度预结算,租金进度预结算单由甲方授权的两人共同签名并经乙方授权的人员签名确认后方可作为支付当期租金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 租赁期满,甲方应当归还租赁物,并通知乙方进行最终结算。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日内提交结算申请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后生效。乙方在甲方通知后逾期超过*日未递交结算申请的,则以甲方单方结算认定的租金为准并认可甲方单方清点退还的租赁物,乙方不得提出异议。结算后的租金、维修费、赔偿金和违约金按约定支付。
*.* 租金支付
(*)进度租金支付:双方进度预结算完毕,且甲方向监理、建设方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并经其审定后,甲方日内按当期已结算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进度预结算仅作为进度租金支付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期末租金支付:甲方承建的工程竣工结算经建设单位审核、审计完毕,且经双方最终结算完毕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租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采用以下方式支付相应款项: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陕建筑信、保理、以物抵债、确权贷、供应链融资等方式。
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陕建筑信方式支付工程款的,到期未获兑付且甲方也未履行现金支付义务的,甲方应自乙方未能兑付相关票据且乙方向甲方主张支付责任之日起按合同*.*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 发票
*.*.* 出租人(乙方)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 乙方申请支付租赁款前,应向甲方提供与每次付款数额相一致且合法、有效(符合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应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不予付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且不免除乙方继续提供合法票据的义务。因发票问题使得甲方蒙受损失(包括罚款、处理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 发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虚假、无效发票的,租赁/货物及应税“实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不一致以及无法抵扣或无法通过税务机关验证等。
*.*.* 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甲乙双方约定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不含税价格作为基数,调整增值税税额。
*.* 履约保证金的交付与返还
*.*.*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缴纳方式:在第一次支付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顺延至下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 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款或罚款等,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履约过程中,乙方发生事故(含工伤、伤亡等)*日内不处理的,甲方有权代为处理,并按照赔偿金额***%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由乙方另行补足或甲方在支付下次货款中扣除,仍然不足的,甲方有权追偿。
*.* 甲方在支付当期进度款时,对赔偿款或罚款、违约金等有权直接扣除。
*.* 若乙方在投标时(签约前)未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在项目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乙方确保正常提供满足生产需要的租赁物*个月并同意甲方延迟付款,且放弃追究违约(含利息)的权利。
第七条租金减免和优惠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强风、雷电暴雨等)、瘟疫(疫情)等不可抗力情形致使施工现场停工,租赁物停止使用,乙方不计收租金。施工期间遇到春节及夏收、秋播忙季时,乙方给甲方减免租金,具体约定如下:。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租赁款,应以应付未付款为基数,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含违约金、赔偿金及逾期利息),以甲方欠付金额的*%为上限。
*.* 乙方未按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和质量向甲方及时提供租赁物,租赁物不具备使用功能,或者租赁物出现故障、安全隐患无法正常使用,乙方未能及时维修或更换的,每日按照该部分租赁物或设备租赁单价的四倍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约定要求的租赁物为止。逾期超过日或严重影响甲方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从其他出租方租赁相应物资,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 乙方提供的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有重大安全隐患未提前说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 甲方通知乙方收回租赁物,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租赁物的,甲方可代为保管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当时市场租赁价格的两倍承担保管费用,直至办理退还验收手续且将租赁物拉离现场之日止。租赁物在此期间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逾期超过**日仍未办理退还验收手续的,视为乙方自愿无偿放弃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其他权利,且同意甲方作任何处置。
*.* 因租赁物权属不清而致使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到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租金,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乙方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免受任何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协助执行及相关司法协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违约金。
*.* 因本合同引起的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双方不发生效力。
*.*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产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在应支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
*.* 乙方恶意上访(信访)、恶意举报(投诉)、违法聚集、滋事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行政处罚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还应按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承担违约责任。
*.**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时,尚未发生的租赁费不再支付且甲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办理退还及结算手续。
*.** 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从当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或在结算中扣减相应价款。若当期不足以扣减或当期未扣除的,甲方可在后期扣除或另行追偿。
*.** 乙方未妥善处理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争议、纠纷,造成甲方涉诉/被仲裁的,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每发生一起甲方涉诉/被仲裁的案件,在结算价款中扣除 * 万元,但经乙方妥善处理对甲方撤诉的,可免除该笔扣除费用;
(*)在争议、纠纷处理完毕前,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剩余工程款;
(*)案件终裁或终审判决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支付并从乙方待收款项中予以扣除。
*.** 乙方知晓甲方作为陕西省属国有企业,不存在无法执行或者转移资产的可能性,乙方认可甲方未按时付款的行为系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此,双方发生争议后,乙方不采取诉前保全或者诉中保全的措施。如乙方违反本承诺的,应当向甲方承担合同价款** %的违约责任。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雇员或乙方分包人的雇员发生伤亡,或由于乙方、乙方雇员、乙方分包人、乙方代理人的过错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任何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乙方应当妥善处理,并将处理完结的资料交甲方备案。若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妥善处理,视为乙方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未处理完结前,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剩余款项。
因乙方未妥善处理或妥善处理后未及时支付,产生诉讼纠纷的,按*.**条(涉诉处罚约定)执行。
*.** 乙方完全知晓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甲方承担违约金或产生其他实际损失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保留主张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 如因乙方原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不能抵扣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税金、人工费、合理费用支出等)。
*.** 乙方应当符合甲方在生产、安全、质量等方面的项目管理规定,若违反,视为乙方违约,应当向甲方承担元的违约金。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项目施工情况变化、建设单位与甲方解除合同等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不再需要乙方继续按照本合同履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的费用不再支付,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合同授权
*.* 甲方授权下列人员行使本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以下职权: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职权:确认租赁物数量、验收租赁物质量、发出各类通知,接收乙方提交的发票;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职权:签署确认结算单据,处理索赔事宜等。
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一概无效,且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乙方授权下列人员行使本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上列人员代表乙方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发料单,签收甲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等。
*.* 甲方的任何人员及分支机构均无权对外实施借贷、融资、担保及收取保证金行为,乙方对此已知悉,若发生此类行为,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送达
**.* 乙方可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甲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
**.* 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送达:
(*)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乙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其送达,甲方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
(*)甲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自快递签收、代收、拒收、退回之日或发出之日后第七日即视为已送达对方(以时间在先者为准):
乙方地址:;
邮编:,收件人:,电话:。
(*)甲方亦可以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通知,自该文件进入对方的邮件服务器之时或于发送该文件之日起第*日(以先到达的时间为准)视为已合法送达:
乙方传真号码:;乙方电子邮箱:。
**.* 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 申请仲裁;
(*)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
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加盖双方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才有效。本合同中手写修改之处必须加盖双方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才有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 租赁期限未满,甲方对租赁物使用完毕,需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租赁物的,可以提前*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无条件接收。
**.* 租赁物的进出场费(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包括完成以下内容及费用:
**.*.* 租赁物进、退施工现场的运费、装卸费;
**.*.* 租赁物的验收检测费;
**.*.* 包含进出场的转移费;
**.*.* 租赁物进出场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 以上工作由甲方或第三方完成的,所需的费用甲方可从应付乙方的租金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自然灾害、疫情、烈性传染病及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爆炸等)所造成的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名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加盖乙方印章的复印件由甲方留存备查:
(*)乙方营业执照、行业确认证书、上岗证书等。
*、《安全施工协议书》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