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08-21 00:00:00
福安市坂中健康驿站建设项目用地(一期)平整堆碴场弃碴 处置权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福安市坂中健康驿站建设项目用地(一期)平整堆碴场弃碴
处置权拍卖公告
经福安市人民政府(安政文〔****〕***号)文件批准,现就公开拍卖福安市坂中健康驿站建设项目用地(一期)平整堆碴场弃碴处置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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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位置 |
剩余土石方量 |
处置期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每次增价幅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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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坂中健康驿站建设项目用地(一期)平整堆碴场弃碴处置权 |
位于福安市城关***°方向,直线距离约*.**处的铁湖工业园区内。 |
土石方量为*.**万**,其中石方量约*.**万**,土方量约*.**万**。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 |
**万元 |
**万元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场地开挖平整出的弃碴,竞得人只能自行委托生产、加工,不另设加工场所。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法人企业,不接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列入“黑名单”的对象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可于****年*月**日*****年*月**日下午*时前(节假日除外)向嘉泉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拍卖文件、签署相关必要文件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竞买保证金须于****年*月**日下午*时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查,对符合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拍卖人将在****年*月**日上午*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少于*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终止该宗弃碴处置权拍卖。
五、拍卖会定于****年*月**上午**时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厅举行。
六、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拍卖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注意事项:*.出让标的以现状为准,所提供的有关堆渣场土石方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及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可开挖量不作承诺和保证。*.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与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中标人)资格,不退还竞买保证金,本标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出让。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堆碴场实际底板地面平面标高组织开挖。*.竞得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等其他设施损坏的,应负责赔偿修建。*.竞得人应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八、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九、联系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号、福安市阳头街道中环一号***室
联系电话:************(郑先生)、***********(谢女士)、***********(詹先生)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嘉泉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