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5-08-20 00:00:00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宣州区)(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林业局 |
地址:宣城市叠嶂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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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幢*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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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宣州区)(一标段)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蓝瑞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皖山路***号悦澜雅苑*幢***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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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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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约***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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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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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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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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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林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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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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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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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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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金寨县****年松树打孔注药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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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金寨县*********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第一包);*、金寨县*********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第一包;*、金寨县*********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第一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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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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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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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友林林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雍景湾商业办公楼三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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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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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约***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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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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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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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高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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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林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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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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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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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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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年博望横山林场森林抚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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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无为市****年国家储备林项目**周家大山国有林场森林抚育项目;*、宿松县****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休宁县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齐云山镇退化林修复)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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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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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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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福州榕航林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大同一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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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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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约***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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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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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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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周良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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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园林绿化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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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闽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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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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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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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白眉村****年造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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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漳湾镇上塘村一重山植树造林及改造提升植苗造林项目; *、华润乡宁*****光伏复合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草原恢复植被和林 业生产条件***总承包工程;*、闽江沿岸石潭溪区域生态修复植树绿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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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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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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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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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答疑要求提供报价清单,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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