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2025-08-20 00:00:00
********************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工程货物*设备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黄梅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智能超声波******水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投标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或检测单位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合格的安全检测报告。” 答:资格要求是对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依据《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年版)***;的通知》(卫监督发【****】**号)文件要求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进行卫生行政许可,对于目录外的产品不予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水表未被列入“目录”,表示对水表产品不予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水表卫生许可批件。根据招标人要求需对水表的卫生安全性进行检验,所投标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或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均为有效。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标准、产品技术先进性”中 ,“*、投标人所投规格******超声水表零部件(过水管段及连接配件)通过卫生安全性检验,根据《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方法检验的得*分。提供具备***及****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答:开展涉水产品检验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中国计量认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具备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根据招标人要求需对水表的卫生安全性进行检验,能体现产品技术先进性。 本澄清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本次澄清公告未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修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 黄梅县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