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5-08-20 00:00:00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年苏州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的成交公告采购包*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苏州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西园路***号 | **.**(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张家港市永联培训中心 | ****************** | 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小镇北街 | **(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南京农业大学 | ****************** | 玄武区卫岗*号 | **.**(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张家港市永联培训中心 | ****************** | 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小镇北街 | **.**(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西园路***号 | **.**(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南京农业大学 | ****************** | 玄武区卫岗*号 | **.**(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苏州大学 | ****************** | 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号 | **.**(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 服务范围:围绕农业科技、生态农业、稻麦生产、蔬菜种植、水产养殖、园艺(花、茶、果、桑)、智慧农业等方向开展专题培训班*期,组织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业技术业务骨干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市内培训并赴省内周边地区及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等地开展实地学习及培训。 服务要求: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教学计划开展培训,不得擅自更改、缩短课时,保证实际课时和学习内容保保质保量完成;要严明学习纪律,坚持做好培训期间的考勤登记工作;注重培训质量、培训效果,课后反馈,采购人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指导、服务。 服务时间:培训时间自*月底至**月,每期为期*天。 服务标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均为按国家规定的合格正规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过天虹、黄一勤、施赞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苏财购告【****】**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每标段收费标准:预算金额***万以下部分费率为预算金额的*.*%;预算金额***万****万部分费率为预算金额的*.*%。最低数额按¥****.**元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团结桥巷*号
联系人:吴明波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楼*座
联系人:周详、金健、祝晓忠、周悦婷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详、金健、祝晓忠、周悦婷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