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广场一期建设项目质疑结果公告
2025-08-20
福建/宁德 中标结果
金禾广场一期建设项目质疑结果公告
福建/宁德-2025-08-20 00:00:00

*************** ****/*/** **:**:** ********************** 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异议 金禾广场一期建设项目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 **:**:**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我公司在参与上述项目投标过程中,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未加盖建设部公章,不符合评标办法和标准第*.*.*款规定,被否决投标。现依法提出质疑: 请求贵方撤销否决投标决定,接受我公司补正后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文件,并恢复我公司投标人资格。

一、事实与理由 *、否决投标原因不成立 招标文件***页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第*.*.*款规定:“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签字”、****页:“第* 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的:*.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处应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姓名章。*.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交的证明材料通过拍照、截图获得,其原件彩色图片视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页“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上传处,注:*、本页上传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即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打印并由项目负责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未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没有标注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注册专业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我公司上传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存在上述情形。 *、资质真实性可验证 该建造师(姓名:任继东,注册号:蒙****************)资质真实有效,已在住建部官网公示(附件*:官网查询截图)。且我公司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通过左下角二维码在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查询有效(附件*: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查询截图)。 我公司可立即提供带完整建设部公章的证书原件(附件*:补正扫描件),完全符合招标实质性要求。 *、法律依据支持补正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第二十五条:“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二)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六条:“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且根据招标文件第**.*.*条:“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在收到评标委员会从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说明、补正的通知后半个小时内使用**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我公司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中未收到评标委员会要求我公司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通知。 综上,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建设部公章缺失属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应给予更正机会。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结束前要求我公司予以补正,而非直接否决我公司投标。 二、诉求 请贵方在公示期内组织复核,撤销否决我公司投标决定; 接受我公司补正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文件(见附件*)。
异议处理 ********** **:**:** ********** **:**:** 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 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但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闽建[****]*号)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闽建[****]*号)第三十三条 除本规定三十一条的情形外,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当在*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 (一)评标结果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异议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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