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校区学生宿舍一组团建设项目监理
2025-08-20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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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校区学生宿舍一组团建设项目监理
江苏/南京-2025-08-20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江苏/南京-2025-08-20 00:00:00
(江北分中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校区学生宿舍一组团建设项目监理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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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分中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校区学生宿舍一组团建设项目监理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校区学生宿舍一组团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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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其他: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详见建办厅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各投标人上传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若提供的证书不体现注册单位或者有效期限的,则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以上答疑无实质性内容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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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