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2027年城市危房旧房改造项目--危房检测鉴定项目更正公告
2025-08-20
辽宁/本溪
变更澄清
本溪市明山区2027年城市危房旧房改造项目--危房检测鉴定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本溪-2025-08-20 00:00:00
本溪市明山区****年城市危房旧房改造项目**危房检测鉴定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年城市危房旧房改造项目**危房检测鉴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明确了代理费金额。*、更新了采购文件中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未提交或逾期送达备份文件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明山区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号
联系方式:富治维************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浑南区全运五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明忠 薛春阳 尚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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