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2025-08-20 00:00:00
惠山经开区无人车一期项目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惠山经开区无人车一期项目运营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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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标项目惠山经开区无人车一期项目运营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开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其他: 服务期:*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招标范围:为保障惠山经开区无人车一期项目车辆的安全高效运行,持续为民众 提供高品质的自动驾驶接驳出行和智慧生活服务,本项目为惠山经开发区无人测一期项目中的** 辆自动驾驶车辆采购运营服务,包含 ** 高级别自动驾驶小巴 * 辆和无人生态小车 * 辆(** 高级别无人洗地车 * 辆、** 高级别无人清扫车 * 辆、**高级别无人安防车 * 辆),运营服务内容包含自动驾驶小巴车辆运营服务,无人生态小车运营服务, 自动驾驶系统标定服务三部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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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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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或****年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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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 **时至****年**月**日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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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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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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