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物联网水表(NB-IoT)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黄梅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物联网水表(NB-IoT)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HBHM-202504SZ-001004001)第2次答疑澄清/招标异常
2025-08-20
湖北/黄冈 变更澄清
黄梅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物联网水表(NB-IoT)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黄梅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物联网水表(NB-IoT)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HBHM-202504SZ-001004001)第2次答疑澄清/招标异常
湖北/黄冈-2025-08-20 00:00:00

黄梅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物联网水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黄梅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物联网水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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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物联网水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投标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或检测单位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合格的安全检测报告。”

答:资格要求是对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依据《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年版)***;的通知》(卫监督发【****】**号)文件要求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进行卫生行政许可,对于目录外的产品不予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水表未被列入“目录”,表示对水表产品不予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水表卫生许可批件。根据招标人要求需对水表的卫生安全性进行检验,所投标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或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均为有效。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标准、产品测试报告或证书”中 ,“*、所投产品具有****年*月*日以来取得省级及以上疾控部门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检定合格报告的得*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答:根据招标人要求需对水表的卫生安全进行检测。

*、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表壳:小口径水表(*********)外壳为环保级不锈钢材质,表内所有接触水的零部件采用无毒、无污染、无生物活性的材料,符合*/*** **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并符合**/* **********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能评价标准的浸泡试验要求。其中表壳为环保不锈钢材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答:根据招标人要求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投标产品涉水部件(水表机芯、表壳)卫生安全要求:需提供省级或以上疾控中心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

答:根据招标人要求需对水表的卫生安全进行检测。

本澄清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本次澄清公告未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修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

黄梅县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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