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2025-08-20 00:00:00
普洱某单位主副食品筹措供应项目(*)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
*.普洱市宁洱县某单位主副食品筹措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年。服务期为*年,合同每年签订*次。
二、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万以下**天,***万以上**天)。
三、采购需求概况及初步参数
(一)采购需求概况:主食品(米面油)全年开支约*万元/年、猪肉类全年开支约*.*万元/年、其他肉类(除猪肉类以外的其他肉类,含水产、家禽)全年开支约*.*万元/年、果蔬类全年开支约*.*万元/年、乳制品及饮品类全年开支约*.*万元/年、调味品类全年开支约*.*万元/年。
(二)初步参数:暂无。
四、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及材料
供应商对此采购需求提出意见建议时,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方式向我单位反馈,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厂家正式授权证明,须包含产品经销授权信息、培训支持、售后服务等事项内容;
*.“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近三年*队釆购网“*队釆购失信名单”、“政府釆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査询结果截图(提供*队釆购网三个截图),以及非“*队采购网近三年内通报处理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七、监督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人:张先生
监督电话:************
八、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通过*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