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LNG三期项目接收站和厂前区建筑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采购公告
2025-08-20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浙江LNG三期项目接收站和厂前区建筑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采购公告
浙江/宁波-2025-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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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期项目接收站和厂前区建筑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阅读人数:**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浙江***三期项目

标段(包)名称:浙江***三期项目接收站和厂前区建筑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标段(包)编号:**********************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招标人:中海油绿能港浙江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

*.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及范围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接收站工程、*****开关站、厂前区建筑工程及厂区道路提供质量检测服务(具体范围见*.*工程质量检测范围)。检测范围包括:厂前区建筑一体楼、维修车间、综合仓库、门卫室、培训教室及*****开关站、接收站中央控制室、总变电所、分析化验室、电瓶车库、海水变电所、海水泵房、垃圾小屋*、危废暂存间、柴油发电机房、空压制氮站、消防泵房、厂区道路等。

*.*服务内容及范围: 完成接收站工程、*****开关站、厂前区建筑工程、厂区道路质量检测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工程检测等质量检测服务工作。

*.*服务期限: 暂定**个日历月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其它:须成立时间满*年(含*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房建及通用)。资质证书到期后,办理新的资质证书需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号中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检测项目相关要求。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号的规定,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在投标中处于申请或延续阶段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项已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业绩的工作内容包括以下所列全部检测类别:

①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② 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③ 钢结构工程检测;

④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⑤ 建筑节能检测;

⑥ 见证取样检测(房建及通用)。

以上业绩可体现在一项服务合同中,也可体现在多项服务合同中。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

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若提供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项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同一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个服务业绩。

(*)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该报告至少包括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年*****年财务审计报告,具体要求同上。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 ** ** 日*:**至****年 ** ** 日**:** 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 **日**时整 。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年 ** ** **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响应文件。

*.*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或致电技术支持:*************、***********。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绿能港浙江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白中线峙北段***号

联系人:王超

电子邮箱:***********@*****.***.**

邮编:******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号宁兴国贸大厦*座**楼

联系人:严旭东、严腾

电子邮箱:*********@**.***

邮编:******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人:严旭东、严腾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人:严旭东、严腾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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