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8-20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弋江区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2025-08-20 00:00:00

弋江区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来源:弋江区数资局 作者: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天河国云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号综合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弋江区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资料梳理、建设方案编写、答辩支撑等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以满足甲方此次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试点申报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奇、孟雪、方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代理服务费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成交供应商业绩:(*)****年长沙市数据领域内项目申报培育咨询服务合同;(*)****年数字经济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项目申报服务合同。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利民路**号芜湖市弋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座*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雅文、俞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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