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国际陆港屋面光伏发电委托运营(二次)答疑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2025-08-19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国际陆港屋面光伏发电委托运营(二次)答疑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08-19 00:00:00

合肥国际陆港屋面光伏发电委托运营(二次)答疑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国际陆港屋面光伏发电委托运营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国际陆港屋面光伏发电委托运营(二次)补疑*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规模*、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及车棚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内容现调整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及车棚建设:配置并安装招标人所需办公大楼东侧新建电动自行车车棚和充电插座,车棚周边需加装围栏并设置门禁,车棚可用面积约为***㎡,约可容纳电瓶车***余辆充电及停放。合肥国际陆港二期南地块设非机充电装置配电箱*套,充电装置**,充电插座***个;北地块设置非机充电配电箱*套,充电装置**,充电插座***个。非机充电装置应具备扫码计费功能所有非机充电装置产生的收益均由招标人享有。详见附图*、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置并安装招标人所需的所有充电桩(慢充)及安装所需的必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到充电桩配电箱间电缆及其他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有充电桩能正常接通使用(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电动汽车充电装置应具备扫码计费功能所有电动汽车充电装置产生的收益均由招标人享有。本项目人防地下车库内充电桩禁止安装于人防墙体上,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并安装”。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如有相关要求,同样以此更新内容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庐阳经开区故黄路*号

联系人:宣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附件:

  • 【电气】非机充电示意图(*).***

  • 合肥国际陆港屋面光伏发电委托运营(二次)*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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