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19 00:00:00
合肥城建高品质住宅标识申报服务答疑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城建高品质住宅标识申报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城建高品质住宅标识申报服务答疑*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延期公告
*.原询比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年*月**日**:**”。
*.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年*月**日**:**”。
*.询比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七)号评标室。
*.因本项目询比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银行保函等形式的询比保证金中,若涉及的询比时间为延期前的询比时间或者延期后的询比时间均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询比文件澄清
*.本询比项目名称以“合肥城建高品质住宅标识申报服务”为准。
*.本询比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补充说明修改为:“*.本项目合同暂定金额为**万元。*.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签订合同,在**日内无故不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询比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本项目收取控制价编制费****元人民币,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人委托的造价事务所。”
第三部分:投标人疑问
*.本询比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综合评估*团队能力中“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解读文件(或住建类研究报告)”如何界定?请明确。
回复:现将本询比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综合评估*团队能力中“*.项目负责人(*分):(*)具有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解读文件(或住建类研究报告)(需提供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示文件证明)得*分;(*)担任省级政府城乡建设智库核心成员(需聘书)得*分;(*)担任房协/住建领域学会副会长及以上职务(需聘书或红头文件)市级以上得*分,省级以上得*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分):(*)担任省级政府城乡建设智库核心成员(需聘书)得*分;(*)担任房协/住建领域学会副会长及以上职务(需聘书或红头文件)市级以上得*分,省级以上得*分;”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鲁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