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8-20 00:00:00
|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标的名称 | 转让安阳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州电厂一批机械设备及轿车 |
| 转让底价(万元) | **.**** |
| 挂牌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安阳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州电厂一批机械设备及轿车,机械设备为*台智能马弗炉、*台智能售货机、*台空调,车辆为*辆轿车。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安阳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州电厂一批机械设备及轿车,机械设备为*台智能马弗炉、*台智能售货机、*台空调,车辆为*辆轿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无条件接受资产现状、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 *.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材料之一。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 保证内容 | (*)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 处置方法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且不存在公告、交易规则、报名文件规定不予退回保证金情况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回: (*)提交的受让申请文件存在虚假、隐瞒及重大遗漏等情形; (*)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串通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报价、压价或以其他形式扰乱交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或全部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签订交易合同; (*)受让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服务费用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法律、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安阳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安阳市殷都区华祥路*号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强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监管机构属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女士、侯女士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号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座*楼全层 |
| 交易机构网址 | ***.******.*** |
| 补充披露信息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