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尚财采投处【2025】7号
2025-08-15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尚财采投处【2025】7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08-15 00:00:00
黑龙江/哈尔滨-2025-08-15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尚财采投处【****】*号
作者:尚志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初预算护眼灯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松北区红平物资经销处(个体工商户)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号哈尔滨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栋*层****室
被投诉人*:骏兴项目管理(黑龙江)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大街
被投诉人*:尚志市逸夫学校
地址:黑龙江省尚志市尚志镇新建路***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方维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德福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事项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为:
中标单位江苏方维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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