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229刘大线二十里堡镇东至大魏家交界段修复养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8-20
辽宁/大连
招标采购
县道X229刘大线二十里堡镇东至大魏家交界段修复养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辽宁/大连-2025-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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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刘大线二十里堡镇东至大魏家交界段修复养护工程监理
县道****刘大线二十里堡镇东至大魏家交界段修复养护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发布日期:**********
监督部门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田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
项目地址
金普新区
招标人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县道****刘大线二十里堡镇东至大魏家交界段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
资金来源
区(县)预算资金:*.**%,市本级预算资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标段(包)数量
*
项目规模
县道****刘大线二十里堡镇东至大魏家交界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位于金普新区二十里堡街道境内,起点位于二十里堡街道镇东侧,下穿大窑湾疏港路,终点为二十里堡与大魏家街道交界处,起点设计桩号**+***,终点设计桩号***+***,路线长度*.***公里,其中一级公路段长度*.***公里,二级公路段长度*.***公里。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县道****刘大线二十里堡镇东至大魏家交界段修复养护工程监理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监理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①工程设计全部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
标段(包)开标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合同估算价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至**********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开标时间
********** **:**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大连)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企业业绩: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至少独立完成过*项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公里或造价不低于*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工程监理(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业绩。
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投标业绩。
*.*.*企业信誉:投标人在****年辽宁省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级以上(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注:企业不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一)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二)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三)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级认定。
*.*.*主要人员:项目总监(*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至少完成*项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公里或造价不低于*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工程监理(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担任项目总监的监理业绩,且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注:项目总监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投标业绩;在非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个人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
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财务要求:投标人****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函为准)。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大连金普新区斯大林路***号
联系人
温先生
电话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正泉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号
联系人
王坤
电话
***********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