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20 00:00:00
安徽烟草工商物流一体化项目—工程建设(临时设施)一、三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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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安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安徽烟草工商物流一体化项目—工程建设(临时设施)一、三标段(项目编号:**************)”进行公开竞争谈判。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谈判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安徽烟草工商物流一体化项目—工程建设(临时设施)
*、项目编号:**************
*、主要内容:详见竞争谈判文件
*、评审结果:
一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江苏力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睿鲲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巨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三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燊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中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安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