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5-08-20 00:00:00
*.招标条件
经学校研究决定,武宁县鲁溪初级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 作为招标人,对食堂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招标,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招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武宁县鲁溪初级中学食堂食材入围供应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料类、粮、植物油、猪肉、蔬菜等。
*.*本项目分以下几个品目
|
品目号 |
采购内容 |
入围家数 |
合作期限 |
|
品目一 |
粮油(大米、油、面条、米粉、面粉、调料等) |
*家 |
服务期一年、合同半年一签。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比如:上级统一安排或者供货商供货价高于市场价等),学校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
|
品目二 |
猪肉(非冷冻猪肉) |
*家 | |
|
品目三 |
蔬菜生鲜等(蔬菜、干货、豆制品、蛋、水果等) |
*家 |
参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中需注明“品目号”如:“项目名称:武宁县鲁溪初级中学食堂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品目一)”
*.招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招标申请人须具有: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资质要求:品目一和品目三的供应商还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单信封形式,报价承诺法。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潜在招标申请人, 请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江西乐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宁县西海大道**号九江银行六层)获取招标文件。
*.* 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招标申请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 招标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年**月**日 *:**—*:**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 *:** 时(北京时间),招标申请人必须将招标申请文件(密封和包装见招标申请人须知规定)以面交方式送达到江西乐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宁县西海大道**号九江银行六层)开标室。 招标人定于招标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招标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未按招标申请人须知规定进行包封的招标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经济负担降低投标成本,规避投标人随意填写折扣投标,即只要符合投标资质且无不良记录,携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健康证和简易标书就可以参与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武宁县政府网上发布。
*.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日内,将招标结果在武宁县政府网上公示*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招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宁县鲁溪初级中学
地 址:武宁县鲁溪镇
联系人:但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西乐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宁县西海大道**号九江银行六层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年**月**日



